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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介紹

噶瑪蘭族

噶瑪蘭族主要分佈於宜蘭縣、花蓮縣與臺東縣境內,過去曾被視為平埔族之一,亦有部分族人劃分進入阿美族,在多年的努力之下,於2002年12月25日正名成為臺灣原住民族第11族,但至今能有許多族人未能取得原住民族身分。

此建築仿製重建噶瑪蘭族家屋。其地基形狀為寬橫矩單室,傳統上以竹子做骨架,以茅莖桿編牆,以藤條固定,牆壁下半部敷以牛糞,既防水又防蟲,屋頂為前後兩斜坡的樣式上覆以茅草,屋內大致會分成三間格局,分別為正廳、兩間寢室,廚房、倉庫等空間則會在主屋旁另行擴建,入口左側隔間為倉庫,右側為廚房,其尺寸不一,廚房及倉庫皆有獨立出入口。

拉阿魯哇族

拉阿魯哇族主要分佈在高雄市境內的桃源區及那瑪夏區,過去的分類裡被歸類於鄒族,又稱之為南鄒族。直到2014年6月26日,正名成為拉阿魯阿族,成為臺灣第十五族。

拉阿魯哇族的家屋平面為長方型平地式地基,前後兩斜坡式茅葺屋頂;牆壁則以茅莖砌成。家屋外觀和結構則與鄒族傳統橢圓形家屋相似。只是規模較小正門入口位於右側,也就是家屋東牆,設有獸骨架和臼。爐的位置在中央偏左或偏右。寢床則對稱的設在爐的左右二邊,也就是靠近前後門的南北側牆。若正面對著西方,爐和寢床的配置與泰雅家屋左牆的配置俱有相同的感覺品質。

此建築仿製重建燕爾社(今高雄縣桃源鄕桃源村),Saraguana Abia在1940年左右之家屋。該社原為13戶,69人之小聚落,標高660公尺。平面為矩形,有兩個入口,一個開在中央偏左方之處,也有茅莖編成往內開之門扉,另一內部之門側往外開。床舖原有三個,但另外於前面突出部分佔有—張,有些是茅莖編成,有些則為木板床,無障壁。爐靠牆壁,入口外面有一放火處。

邵族

邵族家屋是由主屋、牛棚構成。主屋地基形狀呈縱矩單室,立面結構為平地式,前有庭院,前庭會以石板圍成一獨立空間,主屋外牆以箭竹和芒草桿編織成雙層牆,主要為了防風,屋頂以茅草覆蓋成前後兩斜坡的樣式,茅草每四年會加蓋一次。每個主屋基本上會有1個主要大門及1~2個小門。進入屋內,左側最先看到的是父母寢床,小孩寢床則設於房屋左後方的位子,床舖皆有竹編牆做成隔間,左側中間設有一到兩個不等的爐灶,邵族人以火塘為生活重心,依次序倫理而言,愈年長者愈靠近火塘,所以老人寢床會設在火塘旁,而竹編穀倉則位於房屋後側的右角落。

賽德克族

賽德克族的傳統建築主要有部落家屋建築、穀倉、望樓、部落入口處由原木所建造的門牆以及耕作地住屋建築等,其他如集薪茅屋、牛舍、豬舍及雞舍都是後來的建築物。賽德克族的傳統住屋建築有兩種型式,其一為半穴式的木造住屋,其二為一般以竹柱建造的竹屋,前者應屬賽德克族傳統住屋的原型,後者是為因應遷徙之便而發展的便利型住屋。

在賽德克族的遷徙史中,因部落與耕作地相距愈來愈遠,平日往返費時費力且壓縮了耕作的時間,是遷徙的主要因素之一。賽德克族人是以漸次遷移的方式進行遷入新居地,每間新的家屋都是部落族人相互幫忙(mssbarux)攜手築成的,這就是部落意集體意識的展現。

興建「半穴式」的部落家屋時,先在預定的建地由地面向下挖掘約1.5~2公尺,然後在開挖的坑形地面上立柱興建,換句話說,這種家屋約有一半的形體是位於地面之下,因此稱之為「半穴式」家屋。家屋的地基大都成方形或長方形,一般依住屋的大小來增減地基周邊柱子數的多寡。

最常用的屋頂材料有頁岩石板及白茅草兩種。賽德克族傳統家屋內部的陳設非常簡樸,通常室內中央為三腳式爐灶,屋內一般會有兩個爐灶,一個用於平日燒菜煮飯,設置於稍靠屋內裡側的牆邊;另一個則作為取暖用,設置於屋內中央的位置。

(資料來源: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)